2018年5⽉4⽇,银保监会发布了《商业银⾏⼤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旨在强化商业银⾏⼤额风险管控,抑制⾦融风险累积。《管理办法》⾃2018年7⽉1⽇起三是避免资⾦空转,引导同业回归流动性管理的本源。管理办法出台之后,将商业银⾏对单⼀客户的贷款、债券、同业、资产管理产品以及资产证券化等业务的风险暴露统⼀纳⼊集中度
《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1)可以穿透使用穿透方法,商业银行应使用穿透方法,将资产管理产品或资产证券化产品基础资产的最终债务人作为交易对手,并将基础资产风险暴露计入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商业银行加强大额风险暴露管理,有效防控客户集中度风险,维护商业银行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
四、新权重法下的风险暴露与风险权重(一)新权重法的重大变化1、房地开发贷款风险权重上升,三大要素直接影响权重2、居住用房、商用住房抵押贷款的业务结构、风险要素直接影响风险2、规定商业银行每年至少一次对大额风险暴露管理情况进行报告。3、规定商业银行每季/半年对大额风险暴露情况进行报告。4、《办法》规定了例外条款(市场流动性
新的管理办法有几个需要关注的内容:一、构建了差异化资本监管体系,按照银行间的业务规模和风险差异,划分为三个档次银行,匹配不同的资本监管方案。二、信用风险方面,权重法的优化5月4日,中国银保监会正式对外发布《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是针对商业银行授信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集中度风险的监管。《办法》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