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未明确为停车区域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禁止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越线停车,处罚相对较轻。记2分,罚款20元以上200元以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第三十六条根据道路
【第68条】【第1款】【第4项】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四)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
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违反规定停车和临时停车的,处200元罚款。在有禁止停车标志地点停车的,处100元罚款,记3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
越线停车的非机动车,给予警告或20元罚款。日前,全市交警部门已启动非机动车专项整治,在各主要路口增派警力,严查“越线停车”这一交通违法行为,并现场讲解交通违法的危害性。“一旦发现越线停车,我们将
越线停车的非机动车,给予警告或20元罚款。市区打击处理一中队民警马新喜:当前,我市正处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时期,连日来,我们交警大队积极投身其中,对非机动车越线停车违法行违者,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越线一厘米,文明退一步,危险添十分。一条停止线,考量的是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