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随着国家出台了停车位的相关规定,不少人都发现自己买车位被骗签了长期租赁合同,比如说像公摊车位、小区内的地上车位,这些车位在法律上就是归全体业主所有的,开发商没有产权当时销售一直说是卖车位,等回去收房,我看交的物业费里有车位管理费,我就问物业,他们说是租赁20年,后面自动成为业主的且不用再交钱。当时也找销售也说不出个啥
甲方同意将其所有的本合同项下的停车位(以下称本停车位)有偿租赁给乙方使用。第一条、本停车位位置:本停车位位于__小区(以下简称本小区)__停车位。第二条、本停车位的租赁期限及这些问题消费者应该予以注意,要么直接签订买卖合同,要么就是正常的租赁. 买车位被骗签了长期租赁合同最近,一位购房者在购买车位时,被骗签了长期租赁合同,导致
同时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在付先生看来,如果地下车位的性质属于产权车位,那么开发商出售或者长租都是他们说了算,但是对于人防车位而言,租金比短租贵,一签就是20年,这不就是卖车位吗?”由于无法接受长租,也
∪ω∪ 没有产权的车位买卖,其实是一种租赁行为。这种买卖合同,实质上是停车位租赁合同,可以具体看看合同里的条款有没有对自己不利的内容。一、车位产权的实质是什么1、立即与地产商协商。地产商假如在签订合同以前沒有清晰告之买车人车位的特性(到底这一车位能否交易),那麼就因涉嫌侵害到住户的自主权。我们可以试着与地产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