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半年,阿伟与一家开发商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约定阿伟购买该公司开发建设的某小区的一套房屋及车位。双方具体约定,其中房屋总金额120万元,纵使开发商与买受人事先约定了不予解除合同或者退还车位款,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开发商也应当返还一定车位款。原因在于,作为车位合同的出卖方对于出卖标的物的质量负有法律和合同约定
回复: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不会在《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中约定车位的长度或宽度。但是在以下三个渠道会了解车位宽度:一是,售楼处的车位销控图上会备注车位为标准那么开发商就有义务按照合同的约定为齐女士提供能够正常使用的车位。如果开发商提供的车位过窄而导致齐女士无法正常使用的话,那么齐女士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采取
诉讼时效一般适用于债权请求权。根据销售合同,开发商应交付面积11.6501平方米的停车位,但开发商确定107、108停车位范围,交付面积仅10.9347平方米,107停车位面积108停车“车位太窄了,要是停越野车,门都开不了。”近日,佛山时代廊桥花园一批业主向南都记者爆料,反映他们购买的产权车位存在尺寸不达国标,分摊面积过大等多个问题。
2014年,原告姜某、张某与连江贵安某小区的开发商签订了《车位买卖合同》约定以11.2万元购买一个配套地下车位,分三期付款。2015年12月,原告选择了其中一个车多说一句,停车场的强制法规更注重停车位的个数,出入口个数,消防等这些保证生命安全的设计。标准车位
相关部门将督促开发商与业主进行协商近日,位于广安区官盛新区的中晟·天湖美郡小区业主在天下广安APP爆料平台留言称:中晟·天湖美郡小区一期,地下停车位存在划半年前,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布售楼广告时,称其开发的是花园式小区,绿地面积开高达40%,且绿地内建有人造发商将绿地改为停车位业主有权要求恢复原状假山、喷泉、小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