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方同意将位于XX花园地下X号的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已到现场实地勘察,对该车位置、大小等相关情况已明确。二、使用年限:该车位使业主之间私下转让车位使用权是可行的,但仅限于有产权的车位,比如说业主A购买了一个产权车位,作为车位的所有人,业主A拥有自由支配权,此时他就可以通过租赁的方式,将自己车位的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诚信、友好协商一致基础上订立本协议,协议内容如下:一、甲方同意将位于**花园地下*号的车位(以1、使用权车位:只有使用权的车位没有“车位本”,不能买卖,只能进行使用权的变更。车位使用权变更一般是在物业交割时进行,涉及车位租赁合同签署或转交(租赁不超过20年),合同到期后
⊙﹏⊙ 转让车位使用权不合法。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物业管理项目的地上车位是广大业主的共同使用权土地,车位的收益经过业主大会同意,除去必要的管理成本用于物业管理项目的公益或纳入专此观点认为:《地下车位使用权协议》在形式上符合租赁合同的外观,即B公司将车位使用权在特定期限内交付给A使用,A向B公司支付相应费用并按约定的用途、期限使用该车位,且转让标的
业主之间是不可以私下转让车位使用权的,因为车位的使用权不是车位的所有权,只有拥有车位是所有权才能转让车位,一般所有权的标准是拥有车位的产权证书。如果没有车位产权证书,这样如果是人防车位交易比较简单,甲乙双方签订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写好收据,双方互留身份证然后去物业备案一